环保局地下油罐不符合防渗要求的加油站进行督导检查
发布日期:【2018-01-05】 发布处室:环保局 点击:【 303次】 【打印此页】
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《关于做好》和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《关于转发<关于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要求,我区中石化石家庄黄河大道加油站、中石化石家庄长江大道加油站、中石化石家庄叄零柒加油站、中石化石家庄和平东路第二加油站、中石化石家庄昌泰加油站、中石化石家庄振兴加油站、中石油第四十三加油站、中石油第八十七加油站等8家加油站未按期完成防渗改造任务。我局1月2日分别对上述8家加油站下达了地下油罐不符合防渗要求的通知,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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